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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西南州召开全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

    信息发布者:刘文祥
    2017-12-25 21:37:11    来源:州农委   转载

        2017年7月11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农委 省财政厅关于核实处理农机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的通知》黔农发[2017]47号,《关于开展果蔬烘干机补贴情况调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的违规行为,黔西南州农委、黔西南州财政局联合召开全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分管领导,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人、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州财政局农财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黔西南州第七纪工委书记、州农委纪检组组长李林到会指导。州农委副主任徐发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农委 省财政厅关于核实处理农机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果蔬烘干机补贴情况调查的通知》。组织学习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6]1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内容。

        会议通报了一段时间以来,我州部分县(市)生厂企业、经销商违规生产销售伪劣补贴机具、虚开发票、违反政策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初步调查结果,以及配合省专项调查组调查的基本情况。可以认定的基本事实是,生产企业随意变更机具配置、机具实际配置与归档资料不符、经销企业虚开发票、诱导补贴对象购置不适用机具等。

        会议要求,相关县(市)要严格按照黔农发[2017]47号、黔农办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在县(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明确涉罪案件移交责任主体。及时成立调查组,按照要求的调查内容、调查程序和方式开展核实调查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核实和处理结果。在涉及义龙试验区相关乡镇的调查处理过程中,义龙试验区要给予积极的配合支持。跨县市购销的,相关县市要加大配合力度,协助做好有关调查工作;相关问题涉及面宽、涉及资金量大,政策性强,核实取证存在一定的困难,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抽调政治素质过硬,熟悉购机补贴政策的同志与行政执法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核实工作中既要把握工作原则,严守工作纪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要对调查对象、调查结果以及知情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调查核实结果的真实可靠;各县(市)在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中,如发现疑难问题或其他需要报告请示处理的事宜,要及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州主管部门报告、请示。目前没有发现问题的县市,也要密切注意类似情况,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对短时间、多台套异常购机,新纳入补贴范围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补贴申报等要特别加以注意。

        第七纪工委书记、州农委纪检组组长李林同志在发言中,首先肯定了我州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的良好表现。同时强调,一是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彻底查清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梳理工作流程,查找工作漏洞,分类处置不同原因造成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如果涉及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要做好宣传教育,要主动说清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州农委副主任徐发俊同志要求,各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向县市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要按照要求及时调查处理违规经营行为,固定证据,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移交打下基础。问题查处的重点是不法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要强化防范意识,积极防治类似问题的发生。

        徐发俊副主任还就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适用机具的示范推广,农机生产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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